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