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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