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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