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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