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