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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