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