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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