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