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