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三章 刑罚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节 罚金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