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