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