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四十七条 私放俘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俘虏、私放俘虏多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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