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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