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