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章 特别规定 ·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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