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