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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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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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