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七条 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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