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法律 发布:2021-06-10 共 2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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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七条 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九条 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七条 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八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二十条 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