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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