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九条 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