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三章 反倾销调查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三章 反倾销调查 第十八条 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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