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6-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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