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针对恐怖事件的规律、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分级、分类制定国家应对处置预案,具体规定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和恐怖事件安全防范、应对处置程序以及事后社会秩序恢复等内容。
有关部门、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应对处置预案。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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