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9-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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