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9-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