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第三章 反补贴调查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第三章 反补贴调查 第二十四条 在反补贴调查期间,应当给予产品被调查的国家(地区)政府继续进行磋商的合理机会。磋商不妨碍商务部根据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并采取反补贴措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