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九条 境外个人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入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