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条 对背叛祖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依据《反间谍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缉、追捕。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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