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对发现身份不明、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嫌疑人员,可以检查其随带物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