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的行为,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应当出示国家安全部侦察证或者其他相应证件。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