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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