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商业银行有本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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