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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