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