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