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条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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