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