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