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