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