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