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第十七条 国务院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督查等工作,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3-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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