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 第四节 审查监管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第四节 审查监管 第五十九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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