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 第五节 危机管控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第五节 危机管控 第六十三条 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根据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管控处置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