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二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二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