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国家对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