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三章 国家情报工作保障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三章 国家情报工作保障 第二十二条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应当适应情报工作需要,提高开展情报工作的能力。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应当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水平。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